3月24日,財政部網站公布了《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明確了營改增的細則。
《規定》指出,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規定》強調,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規定》還明確,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這意味著,過渡期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完全平移了現行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政策。目前來看,這種政策的平移并不會帶來稅負增加。據財新網報道,考慮到價稅分離部分,營改增后,稅負實際上略微降一點。
但由于二手房交易中通常是賣方占主導地位,會通過各種方式轉移稅負,他也提醒,要謹防開發商等借增值稅炒作,或者價稅分離標價,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多加留意,必須搞清楚房款是否是含稅價。
根據增值稅的算法,需要先計算出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比如一套售價150萬元(含稅、購買不足2年)的房子,*終增值稅應納稅額為(150÷1.05)×0.05=7.14萬。當前營業稅下是總價按照5%的稅率征收,按現行政策,營業稅應納稅額為150×0.05=7.5萬。
北京某區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營業稅存在環環征收、重復征稅的問題,個人二手房流通次數增多,會加劇重復征稅的問題。但增值稅只對增值額征稅,從長遠和稅收原理來看,營改增是減稅的。某地稅局官員表示,稅務系統內部已經下發文件,營改增之后,個人二手房交易這塊的增值稅仍暫時由地稅部門征收。因為二手房交易環節的其他稅種,如個稅、契稅等均由地稅部門負責,為統一方便管理考慮,營改增之后,仍由地稅部門征收。
目前,中國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存在營業稅、個稅、契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等,個人二手房交易中暫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